6.杭州市内的医药工业企业生产的医药产品(医疗器械)通过国际注册(认证)的,可申请一次性奖励。
申请单位填报《杭州新药港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一式5份报送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申请需经所在地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签署意见。区、县(市)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申请需经其办公室签署意见。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企业做好上述资金的申请及审核工作,并将审核资料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有关表格可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hzjingwei.gov.cn。
市经委医药化工处联系电话:85065881;电子信箱:sjw.yyc@hz.gov.cn。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电话:87715140;电子信箱:hzcz_qyc@sina.com。
附件:1.杭州新药港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
2.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
3.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杭州新药港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
申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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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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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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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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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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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奖
励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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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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