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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二0一0年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和新药港建设奖励资金申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6.杭州市内的医药工业企业生产的医药产品(医疗器械)通过国际注册(认证)的,可申请一次性奖励。
  申请单位填报《杭州新药港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一式5份报送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申请需经所在地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签署意见。区、县(市)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申请需经其办公室签署意见。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企业做好上述资金的申请及审核工作,并将审核资料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有关表格可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hzjingwei.gov.cn。
  市经委医药化工处联系电话:85065881;电子信箱:sjw.yyc@hz.gov.cn。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电话:87715140;电子信箱:hzcz_qyc@sina.com。

  附件:1.杭州新药港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
  2.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
  3.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杭州新药港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申报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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