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从业职称评定体系,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列入全省重点引进目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8.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知识产权法官和检察官队伍职业化进程,提升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的能力和水平。(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负责)
(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创新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广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
2.开展“广东十大创新人物”和“广东十大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宣传广东自主创新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负责)
3.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制度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讨论,深入研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我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典型事迹,引导企业依靠自主知识产权谋求持续发展。(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负责)
4.编写《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系列丛书--《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省委宣传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5.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班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知识产权培训教学骨干队伍,加强对公务员知识产权方面知识的培训。(省委党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6.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重要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7.继续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职业技术学校知识产权教育,支持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少年儿童发明奖等活动。(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省科协,团省委,少工委负责)
9.建立知识产权普及状况指标体系,开展公民知识产权意识调查,了解公民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程度。(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
(八)深化知识产权区域合作及对外交流。
1.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力度,适时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影响力。(省委宣传部,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运用能力。(省知识产权局、外办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