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增加知识产权积累,力争在产业链上游获得核心专利;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运营“专利池”,构筑专利联盟。(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3.实施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十大创新工程”建设,实施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计划,制订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培育和扶持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4.组织科技攻关项目招标工作,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省科技厅负责)
5.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产学研结合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重大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开放型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负责)
6.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调整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结构,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省科技厅负责)
7.健全各类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以及开发区管委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规定和配套政策。(省科技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负责)
8.健全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结合高等院校工作实际,将知识产权创造情况纳入高等院校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省教育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9.重点抓好招商引技、招才引智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的重要考核项目之一。(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10.健全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及国(境)外专利资助政策体系,加大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各市实施和完善市级专利资助政策。(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负责)
11.做好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的认定和支持工作,研究制订《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12.研究制订《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实施创新知识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省质监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3.推进创建区域国际品牌的试点工作,规范和做好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管理和运用。(省工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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