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2011年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0〕6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2011年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知识产权局等有关单位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2010-2011年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和《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7〕88号)精神,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工作,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事业对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坚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步伐。
(二)坚持统筹全面发展、力求重点突破。
认真贯彻“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知识产权工作方针,大力促进各项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并在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力求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三)坚持上下联动、社会参与。
省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战略实施工作,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和牵头部门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培育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质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