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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市统计局管理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省调查总队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等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方案。

  (二)制定全市社情民意调查制度及调查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社情民意调查的收集整理工作,对社情民意进行统计分析;完成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社会经济调查资料。

  (四)开展对城市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和快速调查,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五)负责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城市调查网点的组织指导工作。

  (六)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本省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内设2个职能科室,均为副科级。

  (一)物价科

  调查、搜集消费品价格(含集市价格)、工业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房地产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等资料,用以编制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零售物价指数、工业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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