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0〕7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功能齐全、覆盖全省的地震监测台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不断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进一步提升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到2020年,地震监测、速报、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综合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比较完备。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加强和规范地震台网建设。科学规划和布局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强化省、市、县三级专业地震台网建设,增加观测站点,努力提高地震监测薄弱地区的监测能力,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基本实现“一县一台(站)”的监测台网建设目标。大力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和烈度速报网络建设,加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基本设防烈度较高地区的强震动观测。积极推进重点水库及江河堤防、石油存储基地、核设施、高速铁路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建筑设施专用地震台网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建设全省防震减灾信息共享系统,为应急管理、经济建设、科学研究等提供信息服务。
(二)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充分发挥地学界等各方面作用,坚持多学科、多途径探索,大力推进地震预测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专群结合,进一步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增强地震预测预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