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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政发〔2010〕18号)


  200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出色地完成了我市年度减排任务和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荆州区人民政府等7个先进单位、沙市区人民政府等6个合格单位、周开勤等28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团结拼搏,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度荆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7个)
  荆州区人民政府
  松滋市人民政府
  石首市人民政府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州市建设委员会
  荆州市财政局
  荆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合格单位(6个)
  沙市区人民政府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江陵县人民政府
  公安县人民政府
  监利县人民政府
  洪湖市人民政府
  三、先进个人(28名)
  周开勤   荆州区副区长
  向唯岸   荆州市环保局荆州分局局长
  张云飞   沙市区关沮镇党委书记
  李鹏     荆州市环保局沙市分局副局长
  熊小国   荆州市环保局荆州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员
  王红     江陵县副县长
  贺大金   江陵县环保局局长
  付大贵   松滋市环保局局长
  刘磊     松滋市刘家场镇副镇长
  马朝文   公安县环保局污控股股长
  龚江华   公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徐孝敬   石首市副市长
  龚平华   石首市环保局局长
  董新发   监利县县长
  张立斌   监利县环保局环境监理一所所长
  蒋鸿     洪湖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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