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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是为市政府决策服务的政策咨询研究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开展经济、技术、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政策咨询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与对策建议,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

  (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政策咨询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系统的咨询研究网络。

  (三)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经济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协调对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当前重大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课题进行调查研究。

  (四)负责《鹰潭发展论坛》期刊编校和通联工作;负责《发展研究》期刊的采编、通联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内设1个职能科室,副科级。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人事、劳资、财务、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安排、接待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普法教育、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各项业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副科级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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