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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供销合作社,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承担构建以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鞭炮连锁经营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对社属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大力开拓、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四)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五)负责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人事秘书科

  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人事和工资、党组和行政印章管理、重要事项催办、协调科室、机关干部考察考核、劳动保障、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综治、计生、保卫、普法、车辆管理、网站维护、老干部、政务公开、数字鹰潭、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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