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防止发生突发事件。一是要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活动的,擅自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范围的,要依法查处。二是加大对人力资源交流会的监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交流会的举办进行审批,并督促主办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对招聘会突发事件预防与监测,严格执行我省《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要通过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要坚持与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的制度。结合人力资源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确保人力资源市场平稳运行。五是要加大市场举报检查力度。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各种投诉和举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投诉举报中的重大问题。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育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需要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后,要统一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六、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大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监管信息化。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预测和监测机制,加强宏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变化快速调查制度,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供求发展趋势。要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动态统计发布制度,积极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要根据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统计发布的统一要求,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确保统计信息的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
七、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查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