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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市场与信息办公室)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统计、信息服务;负责全局网上行政办公系统的平台建设及管理。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牵头协调直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依法实施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粮油作物科

  拟订粮油作物生产的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

  (七)经济作物科(市果业办公室)

  拟订经济作物生产的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拟订果园、菜地保护与补偿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经济作物种苗管理工作;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作物遗传资源保护。

  (八)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农业计划、项目的编报和农业区划、指导和监督农业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和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九)农垦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垦企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垦发展规划与目标;指导全市农垦系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有关农垦专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审批与申报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农艺师1名;正科级11名、副科级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畜牧兽医局(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监察室的行政编制2名,由市纪委、监察局单列管理。

  (三)核定市农业局机关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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