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组建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鹰潭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责。
2.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3.加强对著作权保护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市文化影视艺术事业,指导全市重大文化影视艺术活动、社会文化、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创作和生产,规划、实施文化影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财政核拨本系统各单位的专项经费的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
(三)管理全市文化市场,负责审核和办理文化影视新闻出版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