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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信息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信息中心(挂鹰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有关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负责信息技术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软件业、通信业发展并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推动信息技术在全市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将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职责划给市委组织部。

  (二)加强的职责

  增加“数字鹰潭”建设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责,重点做好电子政务和社会信息化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本市相关工作规定、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监测工作。

  (二)负责审核本市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管理和监督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协调和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承担“数字鹰潭”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数字鹰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利用和管理,开展全市性的数据库再建设,实现党政机关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政务信息网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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