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人事、劳资、财务、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安排、接待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体育宣传工作。负责体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指导和推动农村、老年及其它社会体育的开展。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布局、分配及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或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配合民政部门负责全市性各类体育社团资格审查、注册管理及年检。指导协调各类体育社团开展培训和比赛。负责开展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健身气功的管理。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三)竞技体育科
负责研究制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项目布局。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和竞赛计划的实施与监督。负责基层业余训练指导和网点布局。负责竞技体育项目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管理和审批。负责教练员、裁判员的岗位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全市教练员和裁判员档案,开展全市体育训练科研论文的评选、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体育中学和体校的业余训练工作。制定体育人才输送计划及奖励办法,完善运动员输送制度,建立健全运动员档案,跟踪运动员输送情况。负责运动员参赛报名注册,组织参加全省年度比赛及综合运动会。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鹰潭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体育局纪检组、监察室的行政编制2名,由市纪委、监察局单列管理。
(二)核定市体育局机关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