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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2010〕421号)


各省属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今年10月16日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按照全国老龄委的部署,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在今年10月开展“敬老月”活动。根据省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皖老龄委〔2010〕2号)和省老龄办《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皖老龄办〔2010〕16号)精神,现就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中专学校开展“敬老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宣传我省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孝敬长辈,关爱老人”,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爱老宣传活动。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成长特点,通过组织主题班(队、团)会、读书活动、征文活动、故事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开展“敬老月”专题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尤其要注意动员和引导广大学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回报父母和爷爷奶奶做起,逐步推及到社会其他老年人,真正做到尊老、敬老、爱老、助老。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敬老月”期间,各校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年人身边。要着力解决好学校特困、高龄、“空巢”、残疾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要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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