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0〕414号)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2010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统一测试时间为9月28日,我省凤阳县等14个样本县(市、区)参加此次监测。为严格、规范测试工作程序,确保测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而数据采集工作是监测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是衡量监测工作是否成功的关键,组织实施好测试工作责任重大。各有关市、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各样本校以及各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市、县(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各有关样本校的监测工作,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各样本校和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要按照组织严密、程序规范、操作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测试基本流程,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数据采集的质量。
二、全面落实测试工作的各项要求
各样本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以及本县(市、区)监测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安排好测试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测试工作安全规范、平稳有序。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监测工作启动前要通过培训,使每一个监测工作人员都能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监测流程熟悉、操作过程规范;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细化分解各项保密工作任务,落实保密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测试现场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各监测点要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校内教学计划的调整、各类测试场所的安排、校内公示栏和密件保险柜的设置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规范,严防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专报与临场处置制度,对于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指导监测点作出紧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国家视导员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
三、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国家视导员和省级巡视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