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评议省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通报
(甘政办发〔2010〕16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评议省政府各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0〕56号)精神,2010年7月21日-8月2日,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对省政府各部门2010年上半年工作绩效的评议。现将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议工作基本情况
这次评议对象为42个省政府部门,包括省政府办公厅、24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及1个直属特设机构和16个直属机构。评议工作实行以定性评议为主,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评议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从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管理创新、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6个方面,由参评单位(含社会公众)按照评议评分内容无记名打分。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效能30分、依法行政20分、公共服务20分、管理创新10分、廉洁从政10分、行为规范10分。评议汇总分值中,市州政府的评议权重为50%,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的评议权重各为15%,社会公众的评议权重为20%。
参加评议的单位92个,其中有14个市州政府、40个中央在甘单位、38个省属企事业单位。各市州和有关单位对此次评议工作十分重视,按照公开透明、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截止7月30日,共收回92份评议评分表,全部有效,评议评分表回收率为100%。由省人社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抽调专人组成评议结果汇总组,对收到的92份评议数据和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社会公众评议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承担,7月26日-29日,通过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在全省范围内以问卷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调查并汇总评议结果。本次评议对象最后得分按照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评议权重汇总得出。
二、综合评议情况
这次评议对象综合得分最高94.33分,最低90.89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人社厅、省政府研究室、省统计局、省审计厅、省工信委、省监察厅、省人口委、省民委、省地税局、省林业厅、省宗教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粮食局、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政府外事办、省信访局、省人防办、省体育局、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