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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轻工科(市手工业合作联社办公室)

  承担市手工业合作联社、市食品工业办公室、轻工、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轻工、纺织、食品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规范、技术标准、政策和规章,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行业准入,监测分析行业发展动态。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落实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等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工作;负责协调电子信息产品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项目申报和管理;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

  技术开发。

  (十二)信息安全协调科

  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电子政务建设有关政策、规划及技术标准,提出电子政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意见;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组织电子政务工程绩效评估和安全风险测评。

  (十三)劳动人事科

  负责本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定工作;参与解决重大劳资纠纷;承办、指导改制企业的社保、医保、再就业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本委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

  (十四)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委的党务、干部考察、任免、推荐和群团工作;承办党委日常工作和督查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治、统战、对台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村建、扶贫和人民武装工作。

  纪工委(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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