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制订全市有关财政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及定额;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五)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市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六)管理国债资金,编制和执行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
(七)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会计委派工作。
(八)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鹰潭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制订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内设1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二)综合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三)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四)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