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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负责制订全市有关财政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及定额;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五)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市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六)管理国债资金,编制和执行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

  (七)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会计委派工作。

  (八)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鹰潭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制订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内设1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二)综合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三)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四)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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