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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编制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计划,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

  (六)负责编制全市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计划,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七)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八)负责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登记和奖励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九)制定科普规划和措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并协调管理,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技术出口和科技贸易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财务、内部审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科技宣传、政务公开、人事、机构编制和国防科技动员等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推进全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负责科研院所和民营科技企业管理、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业务培训及全市科普工作。

  (二)发展计划科

  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和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政策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参与拟定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重点新产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发展计划;承担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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