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
(鄂建[2010]121号)
各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要求,下一阶段,我省村镇建设工作的重点转向建设中心镇和“宜居村庄”,“十二五”建成1000个左右“宜居村庄”。建设“宜居村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是村镇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宜居村庄”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现将《湖北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村镇建设处联系。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湖北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和新一轮“百镇千村”建设工作要求,为加强“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镇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约发展”的原则,以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为重点创建“宜居村庄”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引导农房建设向中心村、农村新社区相对集中,改善农村地区居住条件和环境面貌,提高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和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促进城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以设施齐全、居住舒适、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管理科学、群众满意为目标,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功能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1000个以上“宜居村庄”示范项目,每年200个左右。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布局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立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
2、精心组织中心村、农村新社区施工设计,建造特色农房,实现居住宽敞、舒适、安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