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双节”及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督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全面检查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节日安全措施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制订落实、节日应急值守等情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督促做好防范工作。
市政府安委会将于2010年9月下旬、11月上旬分别组织若干督查组,对国庆、亚运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由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牵头,开展煤矿安全督查;由市交委牵头,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由市城乡建委牵头,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督查;由成铁重庆办事处牵头,开展铁路交通安全督查;由民航重庆监管局牵头,开展民航安全督查;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由市质监局牵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由市旅游局牵头,开展旅游安全督查;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开展民用爆炸品生产安全、特色工业园区安全督查;由市安监局牵头,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督查;由市国资委牵头,开展高危行业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督查。市政府将在节日期间组织督查检查组对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并适时发出督查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好本地区“两节”及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两节”和亚运会期间安全稳定。
五、认真做好“双节”及亚运会期间应急值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和亚运会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市政府总值班室从2010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实行应急值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实行应急值班,每天通过市政府办公网值班信息系统于15∶30―16∶30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值班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的检查、督查,对领导不在岗、值班不落实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