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10〕27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统称“双节”)将至,第16届广州亚运会、残运会(以下统称亚运会)即将来临,全市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双节”、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双节”及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旺季,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亚运会、残运会将于今年11月12―27日、12月12―19日在广州市举行。这是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大型综合性国际体育盛会,也是时隔20年后我国第二次举办亚运会,竞赛项目、参加人数、场馆数量,是历届亚运会之最。
做好“双节”和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双节”、保障亚运会圆满成功、展示我国改革开放辉煌成就和文明进步的国际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双节”和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着力防范事故,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严格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严格的安全监管责任,进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奖惩。凡在此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首问第一责任人的过失,首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双节”和亚运会期间,煤矿、非煤地下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和该带班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