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制定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顿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全力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7.加强畜禽屠宰整顿。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畜禽屠宰厂,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的日常监管,强化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畜禽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此项工作由市服务业委、市动监局负责。
8.加强保健食品整顿。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把好保健食品经营准入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管理,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
9.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定专门技术机构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10.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全社会提供信息完整、功能齐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建立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建立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今年6月至10月份,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3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专项整顿结束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分别将专项整顿工作情况(包括整顿效果、存在问题、情况分析及整改措施等)报送市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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