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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深入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限药物残留量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动监局负责。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监督检查。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大力整顿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

  4.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辽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5.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经营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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