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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园里·香榭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园里·香榭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哈价经发〔2010〕117号)


哈尔滨市滨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公园里·香榭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确保居民进户后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根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计费单位: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序号项目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1综合管理费一级0.37
2公共区域秩序费一级0.25
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费一级0.22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一级0.05
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高层  
多层一级0.21
 合计高层  
多层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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