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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立汇·美罗湾(一、二、三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立汇·美罗湾(一、二、三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哈价经发〔2010〕119号)


黑龙江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立汇·美罗湾(一、二、三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确保居民进户后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根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计费单位: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序号项目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1综合管理费三级0.18
2公共区域秩序费四级0.05
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费二级0.17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三级0.03
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高层三级0.15
多层三级0.13
 合计高层 0.58
多层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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