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2010年度申报中学研究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教学实绩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教职改〔2010〕5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市教科院,委属中学,西师附中: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8号)和《重庆市申报中学研究员级教师教学实绩考评办法》(渝教职改〔2001〕23号)精神,现将重庆市2010年度申报中学研究员级教师(教研员)专业技术资格教学实绩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委属中学、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2号)有关规定(即在有正高级空岗的前提下)和市教委职改办渝教人〔1999〕90号文件规定的名额(即每个区县原则上推荐1-2名,委属各中学、市教科院和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每个单位推荐1名)进行推荐。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资格条件请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中学研究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职改〔2001〕26号)和《重庆市中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9〕16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相关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重庆市2010年度申报中学研究员级教师(教研员)报名表》;
(二)本单位的公示结果;
(三)被推荐者上课情况(一堂课)的录制光盘;
(四)反映被推荐者教学效果、教学影响的区县级综合考评材料(一式三份)。
四、报送材料时间:2010年9月28日前
五、报送材料地点: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工作部(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
联系人:蔡春洪、胡彦
联系电话:63631891 63620521(传真)
六、已参加过申报中学研究员级教师(教研员)专业技术资格市级教学实绩考评,获合格等级以上者,可不再考评,但需9月28日前报送参加考评的结果材料及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