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各单位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中秋、国庆送温暖活动资金需求,要积极争取社会捐赠支持中秋、国庆送温暖活动。
三、切实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和宣传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秋、国庆节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将工作落实到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本辖区内教育系统困难人群中秋、国庆节送温暖活动纳入当地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统筹考虑。各高校、委直属各单位要将中秋、国庆节送温暖活动纳入学校资助等工作统筹考虑。要采取领导带队、分片包干的方式,迅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校和院系,深入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深入一线困难群众家庭进行走访和慰问。
全市教育系统中秋、国庆节送温暖活动涉及学校广、人员多。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节日氛围,要充分利用学校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展版、室外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送温暖活动,要积极协调电视、新闻、报刊、网络等媒介,通过电视新闻、媒体采访、介绍做法等形式,深入宣传本地区、本单位送温暖活动。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各单位要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货源稳定、价格合理和食品卫生安全。
四、严肃纪律,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监督检查
坚决刹住“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准则》“52个不准”,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把精力和财力更多地投入到关心照顾困难群众上来。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行为。
五、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的维稳工作,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