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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寒喘祖帕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寒喘祖帕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皖价医函〔2010〕161号)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并参照邻省价格,现公布寒喘祖帕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附件药品价格没有标注说明的,为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标注生产企业名称仅限标注企业执行。

  本通知价格自2010年9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试行期间如果国家出台新的价格政策,按新的价格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寒喘祖帕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受理编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
  价格

备注

1

5105027

寒喘祖帕

颗粒

12g×6袋

28

 

2

5105045

三七片

素片

0.5g×30片

7.5

指用量为一次2~6片,一日3次的品规

3

5105056

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注射剂

2.25g(8:1)

195

海口奇力制药

4

5105056

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注射剂

1.125g(8:1)

115

海口奇力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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