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赴港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各出境旅游组团社: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居民赴香港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赴港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0]112号)和内地与香港旅游工作磋商会议精神,保持赴港旅游市场良好秩序,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赴港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赴港旅游市场的重要性。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赴港旅游市场的监管理工作,充分认识保持赴港旅游市场良好秩序是香港和内地旅游主管部门的共同责任,加强和规范赴港旅游市场管理是内地和香港旅游业共同承担的任务,保持赴港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是稳定我省发展出境旅游的重要条件,是提高我省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出境游组团社及分社组团赴港旅游的监管工作,严格出境旅游合同管理,严格出境旅游广告管理,严格出境旅游价格管理,严格执行
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77号)和省旅游局的有关规定,要联合工商、公安、物价等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好我省出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好我省出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违规操作出境旅游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我省出境旅游市场的稳定有序。
二、积极推动“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诚信旅游活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推动旅行社诚信旅游活动,加强诚信旅游体系建设,鼓励旅行社推出“优质诚信香港游”活动。要研究建立旅游诚信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档案制度,从赴港旅游入手,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活动的旅行社,都应记录在不良记录档案中,同时向社会公开公布。通过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建立健全出境、入境、国内三大旅游市场诚信旅游记录和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并将其贯穿到各个旅游要素当中,要求本地组团社将团队接待业务委托给无不良记录的接待社。
三、加强对赴港旅游团队管理。各出境旅游组团社要积极开展诚信旅游活动,认真组织员工学习《
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赴港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
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规范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事项。要建立健全出境旅游、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组织出境旅游过程中,必须派出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随团,不得以导游代替领队,更不得指定游客代理领队,严禁不按旅游合同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和私带游客购物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