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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秘[2009]89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皖政务办〔2009〕4号)(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铜陵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推进。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按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专项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力争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的全部审批环节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和收费软件化管理,规范审批行为,加大监督力度。

  三、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进入中心的工程建设审批项目,要做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件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七公开,并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以减少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逐步实行网上办理,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为基层、为企业和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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