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代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就我市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三农”问题、生态环保、民生工程、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截止3月中旬,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市政协转办的建议、提案206件。其中,代表建议81件(重点建议2件),政协提案125件(重点提案9件)。

  为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办理工作目标,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承办责任制

  各级政府承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的的具体体现。

  各级政府、市直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办理工作机制和承办责任制,保证“三个责任制”落到实处,即市政府领导责任制;各承办部门“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全责,亲自批示交办、亲自调研部署、亲自解决难点问题;政府办公部门督办责任制,有效发挥政府督察室的综合、协调、督办职能,加大对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保证整体办理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二、 明确任务,提高办理质量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总体办理质量。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是:办复率100%,与建议人提案者见面率100%,问题解决率80%以上(重点建议、重点提案90%以上),代表、委员满意率99%以上。

  要加大对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和重复提出件的办理工作力度。各承办单位要做好调查研究,了解代表、委员的本意,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落实。对应该解决而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须主动耐心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说明实际情况。凡承诺代表、委员解决的问题,一定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