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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的补充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的补充通知
(盘政办发〔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审核确认,依据《关于委托各市外经贸局审批外资项目的通知》(辽外经贸资〔2009〕9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盘政发〔2010〕6号)进行调整,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新批、变更和撤销审批”项目纳入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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