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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巴东县石柱河电站和四方寨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巴东县石柱河电站和四方寨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鄂价环资函[2010]107号)


恩施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巴东县石柱河电站和四方寨电站(麻线坪电站建成前)上网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2010]8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指导意见,按未建成麻线坪电站电量计算,暂核定巴东县石柱河水电站和四方寨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36元/千瓦时,年上网电量为15292万千瓦时(装机容量7万千瓦、年发电利用小时2206)。待麻线坪电站建成后重新核定上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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