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盘锦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污染减排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完成国家及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工作任务,制订本计划。
一、2010年总量减排工作目标
到2010年COD、SO2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6万吨和2.02万吨以内,COD和SO2的存量削减量分别为834吨和418吨。
根据对2010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预测,2010年因GDP增长和非农人口增长(GDP按12%增长、人口按2%增长计)而增加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动态增量为2766吨;因全社会用煤量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耗量按2%增加,电力行业用煤量不增加计)而增加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38吨。
2010年我市COD和SO2的削减任务为3600吨和1056吨。
二、完成2010年减排任务的重点项目
(一)COD减排重点工程项目
1.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为省政府与市政度签订的《盘锦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毕,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兴隆台区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引水管线已铺设完成,可日接纳污水5万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5月起正式运行,至2010年底前削减COD2100吨。
2.盘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
盘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现已完成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及管网铺设工作,今年5月份投入运行,到年底可削减COD399吨。
3.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今天5月份投入运行,到年底可削减COD39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