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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宣恩县狮子关二级电站和金滩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宣恩县狮子关二级电站和金滩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鄂价环资函[2010]105号)


恩施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宣恩县狮子关二级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2010]15号)、《关于宣恩县金滩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2010]8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指导意见,核定宣恩县狮子关二级电站和金滩电站上网电价为0.36元/千瓦时(含税),其中:狮子关二级电站年上网电量为408万千瓦时(装机容量2500千瓦、年发电利用小时1647);金滩电站年上网电量为2675万千瓦时(装机容量8000千瓦、年发电利用小时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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