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0〕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政府采购法》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三年。
请被延续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名单
省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资格级别
| 代理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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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266-1号510室
| 季燕飞
| 0571-87831986/18868782860
|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
| 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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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亿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乐清市乐成镇清远一区G2幢A单元202号
| 杨胡兴
| 0577-61606112/13506552957
| 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
| 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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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 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5楼
| 童增来
| 0571-87808746/13857151787
| 政府采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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