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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34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0〕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三年。

  请被延续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名单

省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资格级别

代理业务范围

1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266-1号510室

季燕飞

0571-87831986/18868782860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

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

浙江亿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乐清市乐成镇清远一区G2幢A单元202号

杨胡兴

0577-61606112/13506552957

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

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5楼

童增来

0571-87808746/13857151787

政府采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乙级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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