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向税务部门提供已经报销的发票信息,主要包括发票号码、金额、开具日期、销售单位。
附件2
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时间步骤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宣传发动
(1-3月)
| 1.代拟《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意见》
| 市财政局
|
2.制定部门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及细则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
|
市地税局
|
铜陵海关
|
3.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报道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开展情况,举办首季开门红宣传周、税法宣传月活动
| 市电视台
市 电 台
铜陵日报社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铜陵海关
人行铜陵市中支
市征管年办
|
4.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各项培训竞赛活动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
|
市地税局
|
组织实施
(3-12月)
| 5.定期召开财税征管基础年联席会议
| 市征管年办
| 市相关部门
|
6.开展税源普查、评估和稽查,初步建立税源基础信息库,加强税收征管
| 市国税局
|
市地税局
|
7.制定社会综合治税方案,并完善相关行业重点税种征管方案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市征管年办
|
8.制定涉税信息共享交流操作细则,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市征管年办
|
9.开展纳税评估和稽查
| 市审计局
| 市征管年办
|
10.制定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考核奖惩办法,开展考核评比工作
| 市征管年办
|
总结评比
(12月)
| 11.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总结表彰
| 市征管年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