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10]23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意见
(市财政局 二○一○年三月)
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全市财政形势较为严峻。为尽快扭转财政形势,加强财税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减少税费流失,增加财政收入,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就是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费征管秩序,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公平税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等政策机遇,以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为契机,加强收入征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大力推动收入征管基础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保证财税征管基础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总体目标
通过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有效开展,创新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建立纵向联动的税源管理网络,强存量、找增量、堵漏洞;建立横向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夯实税收管理基础,加强税源的源头控管,着力解决社会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难以到位等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税务部门要正确处理依法征税和结构性减税的关系,坚决防止有税不收、欠税不清、擅自减免税或“先征后返”等行为;切实开展好税源普查,密切跟踪服务重点税源企业,掌握分行业税收贡献情况,加强税收征管和欠税清理力度,及时剖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找准税收增长潜力,引导企业多在本地纳税;加强纳税评估和稽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同时,坚持大税小税一起抓,加强各行业的税收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物流业、商品流通服务业等行业的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