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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10〕7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确定成都市为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的复函》(残联〔2009〕215号)精神,为确保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紧紧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结合统筹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实际,按照“需求入手、惠及全面,城乡一体、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以“康复、教育、就业、扶贫与救助、托养、维权、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残疾人社会服务一体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成立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科研课题组。
  (二)全面实施(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召开全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开展专项试点和整体达标工作,形成《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
  (三)检查验收(2012年9月至12月)。接受中国残联对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目标
  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力争到2012年末,形成较完善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
  (一)康复服务。
  1.建立医疗康复服务网络和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残联)
  2.建立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库,加强医疗康复服务队伍培训、培养工作;将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纳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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