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农委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农委函[2010]359号)
委机关各处(室、办、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农委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省农委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纪委黑纪发〔2010〕32号《关于印发〈关于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保证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如期实现工作目标,努力形成提倡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
牵头单位:外事处、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处(室、办、局)、直属各单位
1、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2、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批制度。201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
3、落实证照集中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按规定上交外事和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二)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审处
配合单位:各处(室、办、局)、直属各单位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
2、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和一人配备使用两台以上
(含两台)汽车。
3、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提出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的要求。
4、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5、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实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201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
6、逐步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和加油政府集中采购,逐步推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
(三)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