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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0〕10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制定的《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遏制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对我省及周边地区的影响,改善区域空气质量,配合推动全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我省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的,大力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末,建立我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制定符合国家区域大气管理要求的全省统一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酸雨、灰霾污染有所减少,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

  我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区域为全省区域,重点是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和三门峡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为火电、冶金、建材(含水泥、玻璃等)、煤化工、石化及燃油行业。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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