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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豫政办〔2010〕10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农村仍然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地区,农业仍然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易受到气象灾害威胁的群体。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日益增多,气象条件不确定性更为复杂,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对气象服务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在新的形势下,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我省粮食稳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切实提高农村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抓好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基础,努力做到科学防灾、主动防灾、有效防灾、趋利避害。

  二、进一步明确气象为农服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集约各种有效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能力、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全力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作用,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需求引领、科技支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各地需求,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完善网络系统,延长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其他防灾抗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作目标。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省建成适应农业生产区域性布局的农业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初步建立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发展适合我省农村实际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成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县(市、区),组织机构、自动观测、精细预报、气象信息服务站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预警信息发布到行政村,使灾害防御责任主体明确,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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