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中秋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商机发〔2010〕62号)
各市(州)商务局:
2010年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省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进一步扩大消费,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场供应
国庆、中秋佳节是我国的重大节日,也是居民集中消费高峰期。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在时间上相近,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确保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市场,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态势,把确保市场供应、维护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各级商务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节日商品和特色商品,确保全省节日市场货源足、品种多、质量优、价格稳。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各地消费需求和市场状况,加强对猪肉、蔬菜、禽蛋奶、粮油和水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的调查,制定有力的保供措施。要加强对地方储备商品和“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检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要协调指导企业落实商品货源,适当增加适销品种供给,组织开展物美价廉商品和少数民族用品销售专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消费需求。
二、加大检查力度,保证食品安全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肉类、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要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按照《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切实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各地要加大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力度,加强与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三、抓住旺销时段,积极扩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