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10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十一”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9月30日起至10月7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天安门广场地区
9月30日15时至10月2日零时,10月2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22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故宫筒子河(东华门至西华门)双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持国庆期间通行证及专线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广场东、西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过往车辆(含公共电、汽车)绕行正义路和大会堂西侧路。
二、景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17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
(一)景山东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景山后街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三)景山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四)地安门内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
(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弯。
三、奥林匹克中心区部分道路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22时,下列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一)北辰东路由北辰东桥桥区主路至奥林东路南口;
(二)奥林东路由奥林东路南口至奥林东桥桥区主路;
(三)北辰西路由民族园路口(不含)迤北主路至奥林西路南口;
(四)奥林西路由奥林西路南口至奥林西桥桥区主路。
四、颐和园、香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8时至17时,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以下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
1、杰王府路由买卖街东口至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大型载客汽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