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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重视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籍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学籍管理员的工作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系统运行的监管,确保学籍管理规范、有序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如实录入、按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即时性和完整性。学校要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学籍数据库的技术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学籍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用于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不得丢失和泄露,确保学生学籍数据信息的安全。

  六、抓紧做好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学籍注册关系到学生能否正常取得学籍、完成学业和取得毕业证书,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籍注册工作的管理,保质按时完成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在工作中,各地和学校要及时办理好高一新生借读手续,留级学生、复学学生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学籍注册方式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进行。各市(州)教育局务必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本地学生学籍管理数据库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一生成全省学籍库。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计算机配置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专用计算机配置要求

  一、硬件配置要求:

  CPU: Intel 奔腾双核 2.0G以上CPU

  内存:2G及以上内存

  显卡:集成显卡

  显示器:17寸及以上液晶显示器(至少1024*768标准分辨率)

  网卡:100兆网卡

  硬 盘:250G硬盘

  打印机:至少A4幅面打印机

  二、软件要求:

  windows XP操作系统

  Microsoft office 2003办公软件(word、excel)

  IE6.0及以上版本Internet 浏览器

  主流正版杀毒软件

  三、网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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