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管理和核查工作;拟订粮食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组织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立法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政策,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粮油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负责全市粮油政策性补贴和粮食专项资金的管理;编报全市粮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组织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业务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扭亏增盈、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七)流通与行业发展处 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指导粮油科学管理工作;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负责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的代储企业资格上报工作;制定全市粮油储存、运输及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及粮油加工行业投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粮油仓储及粮油加工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三产”发展、主食厨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市级粮油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负责市粮食行业协会、经济学会等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