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全市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七)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则,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开发利用林地、湿地;负责部门预算及林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检查监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市林业改革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市农村林业发展、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湿地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负责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防治和检疫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产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及全市木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木材生产、木浆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外事和外资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开放带动战略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推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查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宣传、督查、信访、保密、扶贫、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