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定期监测评估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特色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蔬菜、花卉(野生花卉除外)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蔬菜生产总量平衡;负责蔬菜、花卉的结构调整、基地建设和区域开发;指导蔬菜、花卉、水果(干果除外)、食用菌、中药材、桑、茶等园艺作物的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和推广;协调做好食用菌菌种管理工作;负责蔬菜、花卉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通报工作。
(十六)水产管理办公室(郑州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渔业生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审定、申报渔业发展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验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渔船、渔机、网具;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行使渔船、渔政检验监管职权。
(十七)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0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 3 名,中层领导职数43名(含总农艺师、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0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2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11名(含总经济师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处、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础项目建设处、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处。
(二)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农林科学研究所、市蔬菜研究所、市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